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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民:国家应加大酒类标准执行监管力度

2009-07-10 11:14:00来源: 阅读量:6

 据《贵州都市报》报道,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发明专利产品——“贵州熏酒”在侗乡玉屏问世,标志着中国白酒四大香型一统天下的传统格局被打破,熏香型白酒成为我国第五大独立香型酒种。不久前的这则报道引起了《华夏酒报》记者的注意。

  在这个追求个性、强调风格的时代,贵州熏酒的问世给传统的中国白酒带来一种全新的创新理念,这是白酒行业值得高兴的事情。然而,一种工艺独特、风味独特的白酒问世能否说明是一种白酒新香型的诞生?企业在新产品的宣传上应该如何把握对香型的宣传尺度?对此,《华夏酒报》记者采访了部分白酒专家,他们一致认为,白酒新香型的确立是一个复杂和漫长的过程,不能由一家企业说了算。

  中国白酒香型的划分是在30年前1979年的第三届全国评酒会上正式提出的,当时确立了酱香、浓香、清香、米香四大香型。30年来,新的香型不断被创立,如今白酒公认的香型多达十余种。

  对于新产品能否宣称为新香型的问题,著名白酒专家曾祖训对《华夏酒报》记者表示,香型的划分应有三个基本条件:第一,在感官上要有独特风格的口感;第二,在组成成分上要有独特的香味组成成分和芳香群体;第三,要有一定的消费群体。即使前两个条件具备了但没有一定的消费群体也不能成为一种香型。

  曾祖训举例说,在前些年,贵州某酒厂推出了“奇香型”白酒,就是在生产原料中添加了一些水果进行发酵,生产出来的酒有水果的香味,因此自称为“奇香型”,并且通过了专家论证,但后来该香型缺乏一定的消费群体,也就被人们遗忘了。

  四川省酿酒研究副所长、国家级白酒评委杨官荣对《华夏酒报》记者介绍说,白酒香型的认定不是对某一个产品而言。某一香型的白酒不单由一家酒厂生产而要由多家酒厂并且要有较大的生产规模。同时,对于一种香型的认定,要由专业技术人员对产品进行研究,找出香味组成成分和芳香群体,得出理论根据。

  比如说,浓香型白酒的主体香源成分是己酸乙酯和丁酸乙酯;清香型白酒的主要香味成分是乙酸乙酯和乳酸乙酯,从含酯量看,它比浓香型、酱香型都要低,而且突出了乙酸乙酯,但乳酸乙酯和乙酸乙酯的比例协调。

  杨官荣对《华夏酒报》记者表示,白酒的香型不是由企业自己认定的,而是由企业组织专家认证,形成一个企业标准,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通过专家论证企业标准升级到地方标准最终升级为国家标准,而这个过程是比较漫长的。

  比如说,最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的 《浓酱兼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实际上,浓酱兼香型白酒的发展已经近20年了。1991年,白云边酒的独特风格被轻工部确定为全国浓酱兼香型白酒的典型代表,2001年11月,以湖北白云边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为蓝本的浓酱兼香型白酒行业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发布,直到今年,浓酱兼香型白酒才由行业标准升级到国家标准。

  如今,白酒的个性化发展已成趋势,芝麻香型、馥郁香型等个性产品已被消费者接受,并经专家评审成为创新的新香型。而这些香型的确立无不都是通过了多方论证才得到认可的。总之,一个白酒新香型的确立要通过必要的程序,而不能任由一家企业自己说了算。  
 作者:祁西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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